近年来,西秀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严肃查处了一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违纪违法案件。为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保持全区正风肃纪反腐高压态势,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现将6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旧州镇水务站工作员李明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向群众收取费用归个人所用的问题
2023年3月至5月,李明在担任旧州镇国土资源所工作员、旧州镇农房办工作员期间,以办理建房手续需交纳押金、测绘费、办理房产证费用等理由,违规收取有建房需求的群众资金共计5万余元,用于个人生活开支。2023年11月,李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政务撤职处分。二、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鸡场乡原创建办主任王晓光违反群众纪律的问题2019年10月,王晓光利用监督管理农户建房的职务便利,收取群众办理建房手续费用,且在不能办理建房手续的情况下,未将款项退还群众,而是用于个人生活开支。2022年9月,王晓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在处分影响期内,又于2023年2月接受有建房需求群众的礼品及宴请。2023年11月,王晓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政务撤职处分。三、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新安办事处永虹村党支部书记杨国才在联系服务群众工作中慢作为不作为的问题在2020年度新安办事处永虹村村民合医征缴工作中,为方便村民,由永虹村委向村民收取合医款后在手机APP“黔农云”上代缴合医。永虹村委安排由杨国才和李某某向村民收取合医款存入杨国才个人账户,杨国才通过“黔农云”为村民代缴合医。合医缴费工作结束后,杨国才未对收缴情况进行认真核对,且在有多位村民向其反映合医未缴纳成功后,仍未引起重视,其仅仅将反映当事人的合医款上缴,其余21名群众合医款未缴纳,造成部分群众医疗费用未报销或未及时报销,损害了群众利益。2022年6月,杨国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四、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宁谷镇胡军堡村委会主任邓春发违规使用特困供养人员资金的问题2019年6月至2022年10月期间,邓春发作为宁谷镇胡军堡村特困供养人员宋某某户的监护人,并保管该户领取特困供养金的存折,先后分20余次私自支取宋某某户部分特困供养金供其本人使用。2023年12月,邓春发被责令辞去胡军堡村村委会主任职务。五、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交通运输发展中心副主任朱勋道违规收取村民钱财的问题
2022年5月,朱勋道在任宁谷镇胡军堡村第一书记期间,在为宁谷镇胡军堡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胡某某申报易地扶贫搬迁房屋过程中,以办理移民搬迁要请人吃饭等需花钱为由,收取胡某某人民币1000元。朱勋道还涉及其他违纪问题。2023年12月,朱勋道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六、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七眼桥镇大塘河村党支部委员柴其波违规将赔偿款长期截留在个人手中的问题2016年2月,因中缅油气管道项目建设时破坏了七眼桥镇大塘河村部分村民的田地,大塘河村获得13万余元补偿款。后该款项直接打入柴其波个人农商银行账户,柴其波擅自将其保管的部分土地补偿款用于个人支出,且将应发放给村民的补偿款长期截留在个人手中,未告知新一届村支两委成员,隐瞒自己保管该笔资金的事实。2023年12月,柴其波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上述6起典型案例,涉及乡村振兴、医疗、征地补偿、惠民补贴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重点领域,有的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收取群众建房资金归个人使用;有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收受礼品;有的工作失职失责,导致群众利益受到侵害;有的借保管群众资金之名,私自支取、使用代保管资金;有的在为民服务中收受群众好处费;有的长期截留群众补偿款。这些行为直接侵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离散党群关系,危害党的执政根基。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监管、规范流程、严格监督,有效解决一批群众身边的实际问题。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围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紧盯重点领域,从严查处一批“蝇贪蚁腐”,坚决纠治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以监督执纪问责提升整治效能,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不断增强为人民服务意识,时刻将群众利益放在心上,真正使铁的纪律、为民情怀转化为日常习惯自觉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