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5-19 15:21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持续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严防“四风”反弹回潮,持续释放“以案释纪、通报曝光”的震慑效果,现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原农业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严琼灿违规使用公车问题
2017年2月12日根据区委安排,严琼灿作为农投公司总经理陪同区委相关领导到鸡场乡万亩白茶项目进行调研,严琼灿违反规定自行驾驶车牌号为贵G1621C的公务车辆到鸡场乡参加调研。当日调研结束后,严琼灿又私自驾驶该公务车辆前往普定,行至黄望线(黄泥塘-望谟)135公里+900米处发生单方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第5204223201700532)认定严琼灿负事故全部责任,此次事故造成车辆维修费用由西秀区农业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报销。严琼灿违反贵州省《禁止公车私用规定》中“禁止领导干部驾驶公务用车”的规定,2021年3月3日被西秀区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整其退休待遇至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二、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委宣传部工作员刘嘉俊违规私车公养问题
2015年2月至2020年4月期间,刘嘉俊利用其保管使用公务油卡的便利,私车公养,多次违规使用公务油卡为私车加油,违规加油金额共计5237.53元。2021年3月26日被西秀区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将其违规使用的加油款人民币5237.53元予以追缴。
三、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轿子山镇郭家屯村原党支部书记吴华荣工作中不负责不作为问题
吴华荣任西秀区轿子山镇郭家屯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履职尽责中缺乏责任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在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中,态度懒散,无大局意识,未正确履行村党支部书记职责,对郭家屯村脱贫攻坚工作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对村脱贫攻坚工作不进行统筹安排,其包保的贫困户户档逻辑混乱。2021年3月29日被轿子山镇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教育局二级主任科员冯仕昌工作中不认真不负责作风不实问题
冯仕昌在负责西秀区教育局信访、维稳工作期间,工作作风不实,对上级排查出的“义教均衡”项目重大风险隐患未采取应对措施和未报送相关整改情况。在处理“义教均衡”工程项目信访问题工作中风险防控意识不强,未按照工作要求开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未实际跟进督促风险化解,“义教均衡”项目施工方长期上访,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3月25日被西秀区监委给予记过处分。
通过以上典型案例,反映出我区个别党员干部对触碰纪律红线心怀侥幸,对陈规陋习未能彻底摒弃,充分说明作风问题的反复性和顽固性、作风建设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政治担当,加强对本部门(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咬耳扯袖,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自觉,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时刻自省自律,防止行差踏错,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坚持久久为功、扭住不放,坚持问题导向、与时俱进,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标本兼治。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创新手段方式,精准监督执纪,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现、提醒纠正,对顶风违纪和隐形变异问题深挖细查、严惩不贷,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注重研究分析症结所在,找出一般规律,督促完善制度、优化治理,不断把纠治“四风”工作引向深入。对不收敛、不收手的“四风”问题,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一起,持续传导压力、净化风气,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