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1-07 08:36
“犯下这个大错,是我平时学习不够,对国家法律法规认识肤浅,对自己的廉洁自律要求不够,我后悔莫及......”
当一纸处分决定宣布结束,安顺市西秀区杨武乡“烟办”(烤烟生产办公室)原主任吴某痛陈悔意。事情还得从2020年的一次巡察说起。
“请看一下这份发放清册,钱是你签领的,有印象吗?”
“字不是我签的,我没领过这笔钱。”
“我没领过,而且我叫段某能,不是册子上的段某伦。”
2020年9月上旬,西秀区委启动第八轮巡察,区委第四巡察组进驻杨武乡开展巡察。在检查该乡“2015年烤烟生产奖励经费”发放情况时,分别与屯寨、贬王两村的“签领人”王某平、段某伦核对,但二人均答无此事。
“这笔经费可能有问题。”很快,该问题线索经区纪委区监委转杨武乡监察办办理。
乡监察办随后调查发现,不仅屯寨、贬王等村(居)的签领者另有其人,且发放的总金额从前份清册的146255元直接“缩水”到了87545元。
清册上白纸黑字列明了金额大小、签领人姓名,但最后到位的经费总数却硬生生少了一大截,缺失的五万八去了哪?随着调查逐渐深入,2021年6月,当年的经办人——时任“烟办”主任吴某被“请”进了乡监察办办公室。
“你作为当时的经办人,钱款是怎么组织发放的?”
“当时很快就要过年,为尽快将经费领出发放各村,在电话征得各村(居)负责人同意后,我在发放清册上代签了字并到乡财政所把钱领了出来。”
“那清册上的钱款与各村(居)实际收到的数额不符,请你解释一下是怎么回事。”
......
“一切都怪我,都是我的错......”心知马脚再难藏住,吴峰低下头,竹筒倒豆子般道出了自己冒领工作经费的原委,并在当天退缴了自己“顺”走的全部款项。
经查,2015年杨武乡烤烟生产工作超额完成,乡党委议定由乡“烟办”负责向全乡11个村(居)发放总计146255元的目标奖励经费,并明确领财政工资的乡烟专干不在奖励发放范围。会后,吴某代各村(居)签字并领出经费,但转念想到日常辛苦付出的“烟办”干部不在奖励范围,心中失衡之际,遂伪造另一份发放清册,从经费中私自截留58710元,以补贴之名私分给了“烟办”其他工作人员。
2021年12月,吴某被西秀区监委给予撤职、降级处分,其事发后所退缴款项由杨武乡政府按程序退还各村(居)村财代管账户。(西秀区纪委区监委 何 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