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4-02 08:36
2022年清明、五一将至,为进一步严明节日期间纪律规矩,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坚守廉洁底线、不越纪律红线,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安顺市西秀区自然资源局原党委委员、西秀经济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原主任姚祖敏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2020年,姚祖敏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某房开公司负责人刘某某送予的一件53度普通飞天茅台酒(6瓶),在帮助刘某某处理其投建的项目与其他地块出现“红线”重叠问题过程中,又收受其送予2万元现金,用于个人日常生活开支。2021年12月24日,姚祖敏受到撤销职务处分。
二、安顺市西秀区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原副大队长胡小刚、用途管制与生态修复科负责人杨坚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2019年12月底,胡小刚和杨坚为某公司办理房开项目用地手续,接受公司负责人刘某宴请。就餐期间,胡小刚和杨坚分别收受该公司礼金人民币1万元及1瓶53度普通飞天茅台酒和2条高档贵烟。2021年12月8日,胡小刚受到记大过处分,杨坚受到记过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三、安顺市西秀区西街办事处工作员彭世坚违规私车公养问题
2016年至2017年期间,彭世坚作为西街办事处驾驶员,自行保管公务油卡1张用于其所驾驶的公务车加油。在此期间,彭世坚多次从朋友处借私车使用,其利用保管油卡的便利,给所借私车加油共计10次,花费油卡金额共计3462.58元。2021年12月9日,彭世坚受到警告处分。
通报的上述3起案例,有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的违规接受宴请,有的违规公车私养,部分违纪行为次数多、金额大、延续时间长,甚至在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是胆大妄为、顶风违纪的典型,均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深刻理解和把握由风及腐、风腐一体的现实风险和严重危害,坚决抵制歪风邪气,时刻保持对“四风”问题的警觉,永葆共产党人拒腐防变的政治本色。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督促同级党组织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从政治上把握作风建设,力戒作风“小节论”“影响经济论”等错误观念和思想懈怠、疲劳厌战的不良倾向。督促各单位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以身作则、示范引领,发挥“头雁效应”,勇于向各类“四风”问题亮剑,以铁的纪律维护铁的规矩,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